【大众报业·海报新闻】借名购买政策性保障房遭侵占 北京二中院:购房认定无效( 二 )

  对于出名人而言 , 允许他人借名买房 , 自身购房及贷款资格将被占用 , 影响将来购房或贷款 。 一旦借名人逾期或无力偿还房贷 , 出名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 个人征信也将产生不良记录 。

  法官明确 , 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借名买房行为 , 由于违反了保障房管理政策 , 使国家社会保障目的落空 , 损害保障房摇号轮候家庭利益 , 往往被法院认定无效 。 此外 , 即使部分借名买房合同被认定有效 , 也可能面临无法履行等障碍 。

  法官建议:不钻政策空子 避免得不偿失

  北京二中院法官建议 , 社会大众应增强守法意识 , 切莫通过借名买房钻政策法律空子 , 规避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 , 或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保障性住房;应充分认识借名买房的风险 , 防止为贪图炒房、享受贷款优惠等眼前利益 , 最终导致得不偿失 。

  不要背信弃义试图侵占他人合法财产;应当诚信诉讼 , 莫通过虚假诉讼 , 采取恶意串通虚构借名买房的手段 , 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和法院执行 , 或者损害配偶等其他财产权利人合法利益 。 否则 , 不仅要承担败诉风险 , 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同时要增强证据和法律意识 , 充分利用公证、律师咨询和见证等法律服务 , 在钱款经济往来中 , 采取银行转账等方式代替现金交易 , 并通过备注注明资金往来原因 。 在分配家庭财产、房屋买卖等经济活动中 , 注意采取合法合规方式 , 避免以买卖之名行赠与之实、通过借名买房转售购房指标等名实不符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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