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三人同行聚餐一人代驾发生事故均担责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博客,微博)讯(采访人员刘瑞东 通讯员 王娟)“开车不喝酒 , 喝酒不开车”逐渐成为了司机们的共识 , 他们外出聚餐饮酒很多时候会让没有喝酒的友人代驾 , 若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 谁来承担责任呢 , 是车主还是代驾司机?
聚餐后朋友代驾发生单方事故
陈某驾车与好友张某、王某一起去朋友家赴宴 。 饭前 , 三人约定谁不喝酒谁开车往回返 , 张某选择开车不喝酒 , 其他人喝酒 。 当车行驶至某高速路口附近 , 张某开车撞上了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墩上 , 发生单方交通事故 , 致车辆损坏 , 陈某受伤 。 陈某共花费医药费10万元 , 经鉴定构成伤残 。 交警部门认定 , 张某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 。
车主和代驾司机谁来承担责任?
陈某称自己虽然作为车主 , 但没有直接控制车辆 , 不应担责 。 张某称自己朋友一起聚会 , 自己纯属好心帮忙 , 出了事故自己有责任 , 但也不能都让自己担责 , 况且该车辆实际所有者是陈某 , 事发当天陈某、王某均饮酒过量 , 无法驾驶车辆 , 自己代为驾驶车辆是无偿代驾行为 , 系无偿帮忙 , 张某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
法院判决:同行三人均担责
结合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原告系肇事机动车上乘客 , 因交通事故发生损害 , 其选择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案由主张权利 , 符合法律规定 , 法院予以确认 。 本案中 , 陈某将其车辆交给具有驾驶资质的张某驾驶 , 且车辆符合上路条件 , 其并无过错 。 张某选择开车载朋友返回的行为是应邀赴约的3人组成的临时团体共同商议的结果 , 是其3人内部的分工 , 应共同承担该行为产生的风险后果 , 但张某驾驶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 , 未尽到谨慎、安全驾驶的义务 , 具有重大过错 , 应多分担风险后果 。 因此 , 对于赔偿责任 , 法院酌情确定由张某按50%的比例承担 , 剩余的50%比例由陈某、王某各按1/2的比例承担 。 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原告陈某损失 。
(责任编辑: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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