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义仓:唐代用于“备灾荒”的粮仓,其存在大大稳固了唐廷的统治( 二 )


“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 , 共立义仓 , 收获之日 , 随其所得 , 劝课出粟及麦 , 于当社造仓窖贮之 。即委社司 , 执帐检校 , 每年收积 , 勿使损败 。若时或不熟 , 当社有饥馑者 , 即以此谷赈给”
, 隋代的义仓置于乡社 , 由社司(主管社仓储粮的官吏)进行管理 , 之后一旦遇到灾荒年 , 粮食出现短缺时 , 则社司就将义仓的粮食赈给本乡百姓 , 为民所用 , 以此来帮助百姓度过灾荒年 , 从而不至于出现大规模的民变 。
唐代建立后 , 唐廷继承隋朝的义仓制度 , 将义仓设于州县 , 并加强对义仓的管理 。贞观二年(628年) , 鉴于此前 , 唐廷每逢水旱灾害 , 都需依靠正仓(即常年直接受纳正租的官仓)拨粮赈灾 , 可正仓的存量毕竟有限 , 显然不足以满足大批灾民的需求 , 远远解决不了灾民生存的问题 。
因此在这一年 , 尚书左丞戴胄上《请建义仓疏》 , 奏请唐太宗效仿隋代 , 设义仓 , 让百官、百姓缴纳粮食 , 以备饥荒 。
隋唐|义仓:唐代用于“备灾荒”的粮仓,其存在大大稳固了唐廷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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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二年(628年)夏四月 , 唐太宗同意戴胄所请 , “初诏天下州县并置义仓” , 正式效仿隋代 , 在各州县置义仓 , 以备灾荒、饥馑时赈给所用 。
唐代的义仓相对于隋代要更加的完善 , 更加的制度化 。唐时 , 对于义仓谷 , 在征收、用途等方面都有着明确且详细的规定 。
义仓谷的征收
一、征收的对象 。唐代在义仓谷征收的对象上从建立之初就有着明确的规定 。《请建义仓疏》载:
“王公已下 , 爰及众庶 , 计所垦田稼穑顷亩”
, 即贵族(王爵和公爵)之下一切拥有田地的人(包括官僚、地主、农民等)都需缴纳相应数量的义仓谷 。同时 , 除了有田地的人需要缴纳义仓谷外 , 没有田地的商人也要缴纳义仓谷 , 《新唐书·食货志》载:
“商贾无田者 , 以其户为九等 , 出粟自五石至于五斗为差 。下下户及夷獠不取焉”
, 对于没有田地的商贾 , 唐廷则会依据户等对其征收义仓税 , 依据其贫富 , 将他们分为九等 , 分别征收五石至五斗的义仓谷 。
二、征收的标准 。如前文所说 , 隋时 , 其对于义仓谷的征收主要是以
“户等”
为准 , 开皇十六年(596年) , 隋文帝下诏:“社仓准上中下三等税 , 上户不过一石 , 中户不过七斗 , 下户不过四斗” , 即上户的家庭缴纳不过一石的义仓谷 , 中户的家庭缴纳不过七斗的义仓谷 , 下户的家庭缴纳不过四斗的义仓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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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唐初 , 因全国刚刚经历战乱 , 以“户等”来征收义仓谷的方式显然已是不切合实际的了 , 因为要定“户等” , 就必须要先查明全国百姓的资产 (主要是土地)是多少 , 而这点对于刚刚从战乱中走出来的唐代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 先不说此时的百姓多是流离失所 , 没有固定的居住地 , 因此又何来的财产 , 再者 , 因战乱的关系 , 全国的土地多数成为无主之地 , 作为朝廷定“户等”最为主要的土地都多为荒废状态 , 又如何去定“户等”呢?
因此 , 到了唐初 , 唐廷虽继续置义仓 , 但却不再以“户等”为准 , 而是以
“亩产”
为准 。《通典》载:“王公已下垦田 , 亩纳二升 。其粟麦粳稻之属 , 各依土地” , 初期 , 唐廷的义仓谷按亩征收 , 每亩交纳二升义仓谷 , 缴纳的谷物可以是粟、麦、粳 , 或稻 。当然 , 不同粮食的折纳是不一样的 , 以唐玄宗开元时期为例 , 《通典》载:
“诸出给杂种准粟者 , 稻谷一斗五升当粟一斗 。其折纳糙米者 , 稻三石折纳糙米一石四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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