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法院为什么要安检?


来源:法警大队
转自:环县人民法院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 , 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 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 仅供读者学习参考 , 不代表本号观点 。
近年来 , 凡是到过法院的人都知道 , 每个进入法院参加诉讼活动人员都需要经过安全检查 , 其严格程度不亚于机场安检 。 各级干部群众对法院的安检也颇有微词:“人民法院不让人民进”、“法院门难进”、“不亲民”、“到法院又不是坐飞机”、“到其他机关都不需要安检 , 为什么法院要安检”等等诟病之词不胜枚举 。

法院为什么要安检?先看案例:
案例一
2013年4月19日 , 广东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叶某某与被告吴某某离婚纠纷案 。 庭审结束后 , 在原告核对庭审笔录过程中 , 被告突然向原告丢出自制爆炸物 , 随后又用水果刀将原告刺倒在地 , 后又引爆一枚自制炸弹 , 致原告叶某某死亡 , 并造成一名旁听人员受轻伤 。
案例二

2010年6月25日 , 河南省某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刘某(妻子)诉王某(丈夫)离婚案 。 在等候开庭时 , 刘某和其父刘某某见到骑电动车来参加庭审的王某 , 三人随后发生争执 。 王某遂从车篓里抽出一把剔骨刀 , 对着刘某的左脸就是一刀 , 父亲刘某某上前阻拦 , 被王某一刀刺中腹部 , 经抢救无效死亡 。
案例三
2017年某法院 , 一当事人右腿假肢 , 经过法院诉服中心大门时 , 引发手持安检仪报警 , 法警透过空隙发现假肢内部疑似藏有刀具 , 要求其脱下假肢接受检查 , 结果在假肢内中空位置查获长度约30公分管制刀具一把 。 经询问 , 当事人自称因自身残疾故常佩刀防身 , 法警遂对其进行了训诫 , 并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固定 , 最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还有枪杀、泼硫酸等恶性事件频频发生 。 最高法院对此高度重视 , 于2004年制定并实施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 , 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实行安全检查 。 2019年环县法院安全检查共计4万余人次 , 安检出刀具等管制物品50余件、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2件、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物品1件 。

天津二中院|法院为什么要安检?
本文插图

天津二中院|法院为什么要安检?
本文插图

【天津二中院|法院为什么要安检?】天津二中院|法院为什么要安检?
本文插图

(环县法院安检室检出的当事人携带的管制及易燃易爆物品)

哪些人要接受安全检查?
接受安全检查的人是指诉讼参与人 , 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 近亲属 , 利害关系人等人员 。 需要特别声明的是:到法院办理公务、会客等与案件办理无关的人员不需要安检 , 更不需要走安检通道 , 只需到门卫处亮明身份 , 说明事由即可进入 。

请您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安全检查工作

法院是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地方 , 更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地 , 如果没有严格的安全检查 , 对当事人乃至整个诉讼秩序都会形成潜在的威胁 。 法院审理案件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 , 不少当事人来法院时可能就带着情绪 , 如果没有安检 , 可能会携带限制、管制物品等进入法院 , 容易出现自伤自残、哄闹法庭、暴力抗法等情况 。 一旦恶性事件发生 , 既影响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 还会威胁到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乃至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 所以 , 法院安全检查不可或缺 , 这是在保护广大诉讼参与人的安全!如果没有严格安检 , 各种管制、违禁品等危险物品都将随时出现 , 法院每天都可能上演各种刀光剑影,法院干警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很难得到有效保障 , 正常庭审秩序就更难以维护 。 因此人民法院进行安全检查是对人民群众、工作人员、庭审安全的高度负责 , 并不是“刁难” , 请您理解安全检查工作的初衷 , 并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

安检时的注意事项
安检流程
(视频制作:法警大队 黄 楠)
一是要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六条明确规定:进入法庭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 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 有效身份证件 , 包括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 , 有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头像照片的证件 。
二是设有专用通道
所有人凭证进入 , 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人群可以走专用免检通道!
三是部分物品不能过安检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三条、《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七条规定:除经人民法院许可 , 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 , 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法庭:(一)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二)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三)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四)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五)标语、条幅、传单;(六)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