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体多维”探索法律应用能力培养模式( 二 )


一是多方法并举加大法律思维专门训练 。 构建法律方法应用课程体系 。 以法律逻辑学、法律论辩与口才、法律检索、法律社会学等方法论课程群 , 培养学生慎思明辨的习惯、学会通过提出好的问题展开反思和推理 。 开展法律论证能力专题训练 。 要求学生掌握缜密的逻辑思维、细致的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系统的想象力与理性清晰及流畅的语言表达等多种能力储备 。 强化论辩能力和商谈技能的培养 , 提升学生的法律对话能力 。 一方面围绕案例分析或学理研究开展日常教学 , 通过案例研习课程、读书沙龙或专题研讨等方式 , 训练以“法言法语”恰当描述案件事实、以系统方式有效解读法律规定、以审慎理性的态度对案件进行细节或价值层面评论的能力;另一方面借助协同育人机制 , 将司法实务领域成功和经典的论证素材提取出来作为学习对象 , 邀请司法实务领域的专业人士与学生交流法律方法应用的体验与反思 。
二是多学科交叉融合法律思维背景储备 。 法律方法研习涉及逻辑学、伦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甚至一些理工学科 , 为此学院开设经管法等多学科交叉课程 , “法律影视赏析”“法律与文艺”“商业伦理”等人文素养课程 , 以及“社会调查实务”“管理沟通”等管理应用型课程 , 使法律思维的应用与人文教育相得益彰 , 并在整合公共课、通识课资源的基础上 , 以专题讨论或讲座等方式使学生灵活运用跨学科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 。
三是多场景实操提升法律思维经验积累 。 法律方法应用能力训练成效不仅仅落实在课程化教学和项目化培养中 , 也体现在场景化实操活动中 。 以赛促练是更能激发学生潜能的手段 。 湖北大学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各级各类“第二课堂”展现了精湛的表达与论辩能力和法律方法应用能力 , 多次在“法理争鸣”湖北高校法学专业辩论赛等赛事中取得佳绩 , 并持续获批国家级别、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本专业教师任主教练连续获得多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总决赛“大学生辩论赛优秀指导教师”二等奖、“知识竞赛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等奖项 。
“全流程仿真”实务教学模式:锤炼法律知识运用能力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 。 传统法律实践教学处于人才培养末端 , 往往是对理论知识的事后验证 。 湖北大学法学专业着眼于完善协同育人常态化机制 , 找准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行业需求的结合点 , 探索以“全流程仿真”实务教学模式提升学生跨理论实践能力培养;并以之为导向 , 通过“司法实务多角色训练”进行多元渗透 , 提升法学专业学生在不同基层法律实务部门应用法学知识的能力 , 把学生培养成为他们想成为并适合成为的人 , 最终实现人才培养与技能适用的结合、专业发展与行业需求的双赢 。
一是建构跨理论实践良性互动机制 。 与湖北省属高校法学院共同建立“院长论坛” , 共商共建法学协同育人机制 , 与武汉市司法实务部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 积极开展科研项目、学术活动、教育培训和师资共享等领域的交流与协作 , 吸收法律实务专家参与到法学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教材教辅编写以及专业课教学等各个环节 , 有效地将法律实务中的司法卷宗和庭审视频等资源转化为教学资源 。 将知识教育立足于学理体系 , 紧贴学术前沿来指导实践教育;实践教育则立足于实践问题 , 反馈知识教育并反哺理论研究 , 为学生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培养提供互通、互动、共享的优质法学教育资源 。
二是打造“1+1+N”校内外协同指导模式 。 着力打造由校内校外导师共同组成的“卓越法治人才协同育人实践教学团队” 。 在专业课程中采取小组授课模式 , 借助互联网开启“网络实务课程卓越讲堂” , 分别引入不同实务部门的运作模块 。 与多家律所共建实习训练营 , 并在实习实训中依托“学业导师制”鼓励引入行业导师的政策 , 采取“双导师制”的“1+1+N”模式 , 即一名校内导师与一名行业导师共同指导多个学生 , 帮助学生理论与实践并行精进 。
三是提供“多角色训练”个性化培养 。 深度协同现有实践教学资源 , 开展覆盖面广、参与度高、实效性强的专业实践实训 , 帮助学生积累实务经验、体验与反思知识应用 。 通过开拓多元化协同育人基地 , 开展多样化协同育人活动 , 让学生多角色体验 , 寻找契合度高的职业发展目标 , 培养在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多样化法律职业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律人才 。 近年来 , 大部分毕业生就业以后供职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和政府部门 , 也有不少学生进入企业或选择自主创业并取得初步成就 。
四是创新信息化法律服务渠道 。 与法院、律师事务所多部门联动 , 共建线上线下混合式多元化居民调解中心 , 并在2019年入选首批“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社会服务机构” 。 学生投身志愿活动 , 借助信息化手段助力法律援助 , 担当“普法网红” , 传播法治理念 , 弘扬法治精神 , 陶冶关注民生和服务社会的职业情操 , 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思维、管理能力和协同能力的卓越法治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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