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南昌2.5万余名普查人员逐户登记( 二 )


在之前的人口普查入户摸底环节中 , 普查员已向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发放了自助填报码 , 住户根据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即可 。 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本周四)前完成信息申报 , 如果没有完成或信息不详实 , 普查员将进行入户登记 。 另外 , 住户在填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 , 都可以向普查员咨询 。
信息保护
所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都要签订保密协议
新时代背景下的人口普查 , 有着明显的时代烙印 , 公民的隐私安全受到严格保护 。 为充分保护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 赢得调查对象对调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 “我们将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开展普查 。 ”南昌市人普办副主任、市统计局执法大队队长熊泽荣表示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 应当予以保密 。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 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 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 以及所有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都要签订保密协议 , 都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 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相关问题释疑
问题1:户口不在居住地或是外地户口 , 需要填报吗?
答: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规定 , 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 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 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 , 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 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 , 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 普查机构会进行比对剔重 , 确保不漏户、不漏人 。
问题2:普查对象多地居住 , 在哪里填报登记?
普查对象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所、并且平时都居住的(例如上班时住在一处 , 周末住在另一处) , 如果户口登记在其中一处住所 , 则将该处作为现住地 , 登记为“人户一致” , 其余住所登记为空房 。 如果户口没有登记在这些住所 , 将居住时间较长的住所视为其现住地进行登记 , 作为“人在户不在” , 其余住所登记为空房;如果无法判断在哪处居住时间更长 , 将10月31日晚居住的住所作为现住地进行登记 。 所有住房项目如住房建筑面积、间数等按登记的这处住所情况填写 。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 邮箱地址:
【人口普查|南昌2.5万余名普查人员逐户登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