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男子单手开宝马,飙到时速249km/h,还发视频炫耀!判决来了


上海一男子飙车还拍视频炫耀一事有新进展 。 据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11月3日消息 , 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 一审被判处拘役2个月 , 并处罚人民币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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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 海门警方曾通报 , 10月26日 , 网民举报一宝马轿车在海门广州路段超速行驶并超越道路中间双黄线、闯红灯、拍视频等行为 。 海门警方经调查 , 于10月27日将嫌疑人卢某龙(男 , 32岁 , 上海市人)成功抓获 。 10月28日 , 海门警方进一步通报 , 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
单手开宝马 , 还拍视频!司机落网了
昨天(11月3日) , 卢某龙犯危险驾驶罪一案在海门法院驻看守所支云法庭开庭审理 。
公诉机关指控 , 被告人卢某龙于今年10月26日上午9时40分许 , 为寻求刺激、挑战极限 , 以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广州路浒通河闸口道路监控东侧约50米处为起点 , 驾驶小型汽车沿广州路由西向东从静止状态开始极限加速行驶约2.36公里 , 行驶时间近50秒 , 超过规定时速200%以上 。

行驶过程中 , 卢某龙违反交通法规 , 以左手控制方向盘、右手持手机摄录的方式驾驶汽车 , 存在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超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 , 该车仪表盘显示最高时速达256Km/h 。 经鉴定 , 车辆最高行驶速度约为249Km/h;经测算 , 该小型轿车从广州路浒通河闸口道路监控东侧约50米起点至某中学门前地段间的平均速度为145.18Km/h,从某中学门前地段至黄浦江路口间平均速度为230.57Km/h 。 卢某龙还将自己拍的飙车过程的视频发到微信群炫耀 。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卢某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追逐竞驶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 鉴于被告人卢某龙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 又是初犯 , 法院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程度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 , 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 卢某龙被判处拘役2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
案发后 , 卢某龙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在审查起诉阶段 , 卢某龙出具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庭审中 , 卢某龙向法庭表达了忏悔之意 。
来源:南方都市报 首席编辑: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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