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逊识|撞人致2死4伤一审判死刑,二审时他辩称:“吸毒后精神压力很大”


“我能听清楚 , 信号很好 。 ”
2020年11月6日上午9时许庭审正式开始 , 被羁押于看守所的杨逊识清晰出现在了法庭的大屏幕里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采取远程视频的形式开庭审理杨逊识犯故意杀人罪、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其死刑一案 。
杨逊识|撞人致2死4伤一审判死刑,二审时他辩称:“吸毒后精神压力很大”
本文插图
今年30岁的杨逊识是广西贺州人 。 2014年底 , 杨逊识染上了毒瘾 。 每次吸毒后 , 杨逊识就会与家人争吵 。 杨逊识的家人也多次送其进行强制戒毒 , 但都没有成功 。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
杨逊识因吸毒被家人多次劝诫产生怨恨 。 2020年2月3日 , 杨逊识回家无端与妻子发生争吵并打骂妻子 , 被其父亲、弟弟赶到制止 。 2月5日 , 杨逊识在电话里与其父亲、弟弟等家人发生激烈争吵后 , 于当天下午2时许开车在街上闲逛 。
当他驾车行驶到贺州市八步区芳林路一路口时 , 认为在路边人行道上行走的申某是自己弟弟的女朋友 , 想到弟弟骂过他 , 便产生报复弟弟女友的想法 。 在驾车经过申某几米远后 , 杨逊识调转车头从后面快速撞击申某 , 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
杨逊识|撞人致2死4伤一审判死刑,二审时他辩称:“吸毒后精神压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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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 , 杨逊识继续沿芳林路行驶 , 与一辆小车正面发生碰撞 , 趁对方下车察看时 , 抢走对方车辆驶离现场 。 在芳林路交光明大道红绿灯十字路口时 , 杨逊识将正在等红绿灯的被害人陈某、曾某的电动自行车冲撞过去 , 将陈某、曾某及其所搭载的被害人左某撞飞在地 。 随后他又撞向正常行驶的被害人欧某驾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 , 将欧某及其搭载的被害人欧某明撞飞在地 , 直至车辆又撞上被害人黄某停放在芳林路的两辆小轿车才被迫停下 , 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一级、1人轻微伤以及多车受损的严重后果 。
【杨逊识|撞人致2死4伤一审判死刑,二审时他辩称:“吸毒后精神压力很大”】
杨逊识|撞人致2死4伤一审判死刑,二审时他辩称:“吸毒后精神压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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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当时事发现场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杨逊识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致1人死亡、1车受损 , 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之后 , 杨逊识又以驾车冲撞不特定他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致1人死亡、3人轻伤一级、1人轻微伤及多车受损 , 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逊识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某华等5人因本案所产生的法定经济损失 。
“吸毒后我就感觉一直有人在跟踪自己 , 要害自己 , 精神压力很大 。 ”在当天的庭审中 , 杨逊识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没有异议 , 但辩称事发当天是吸毒后的疯狂行为 , 不受自己控制 。
杨逊识|撞人致2死4伤一审判死刑,二审时他辩称:“吸毒后精神压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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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逊识的辩护人认为 , 杨逊识曾到精神病院治疗 , 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 , 没有杀人的故意和动机 , 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
公诉机关认为
杨逊识在案证据证实其作案时具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 案发前表现正常 , 作案时思维清晰 , 归案后供述稳定 , 与在案其他证据证实的内容能相互印证 , 对自己实施的行为能够完全控制 , 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因此 , 建议法院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合议庭在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 , 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 , 将择日进行宣判 。
潇湘晨报综合广西高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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