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华晨债券违约 监管警示函给债券违约人敲“警钟”( 二 )


上交所近日对华晨汽车发出的监管警示函 , 则从一个侧面揭示出华晨汽车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 。
监管警示函显示 , 华晨汽车未能及时披露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受到本所通报批评的自律管理措施事项;未能就公司存在流动性风险、无法按时足额偿付“17华汽05”本息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行风险提示;未能按规定充分披露并回应关于银行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统筹处理公司债务问题、公司部分工厂裁员停工等重大市场传闻;未及时披露公司2020年陆续发生的未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发生重大诉讼及有关资产被司法冻结、对重要子公司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等事项 。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 上交所对公司予以书面警示 。
申万宏源固收首席分析师孟祥娟认为 , 华晨汽车集团除华晨宝马外其他整车品牌经营状况均不佳 , 母公司多年资不抵债 , 而公司对主要营收和利润来源华晨宝马并没有完全的控制权 , 因此华晨宝马的资金并不能用于偿还集团母公司债务 。 并且在华晨汽车集团实质违约前 , 公司变更了旗下上市公司华晨中国的股权结构和申华控股的注册地 , 似有逃废债嫌疑 。
上交所对华晨汽车存在的违规行为警示称:你公司应当引以为戒 , 严格按照规定和约定 , 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 维护债券市场正常秩序 。 本所将持续关注你公司违规行为整改、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及持有人权益保护等事项履责情况 。
各方建言市场信用建设
就在华晨汽车“17华汽05”本息兑付违约同日 , 辽宁另一家城投企业沈阳盛京能源因破产重整申请受理 , 其发行的相关债券提前到期 , 而公司未于当日完成本息兑付 , 延期至10月28日才完成 。 上述债券风险事件的发行人均为辽宁省国企 , 再次引发了市场对辽宁省甚至整个东北三省信用债的担忧 。
广发证券固收分析师刘郁表示 , 截至2020年10月30日 , 东北三省共有17家主体曾发生债券违约 , 违约债券共计54只 , 违约债券金额高达359.5亿元 。 分省份来看 , 辽宁省违约主体数量较多 , 且违约债券金额高达265.9亿元 。 今年以来 , 东北三省信用债发行金额及净融资额在全国排名靠后 。 其中黑龙江省、辽宁省净融资额为负 , 分别位于全国倒数第二、第三位 。
从国际经验来看 , 违约是在债券市场逐步成熟的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 , 应当客观理性地看待债券市场违约风险及其影响 。 人民银行此前发布的金融稳定报告指出 , 对于债券市场违约 , 部分企业经营发展模式粗放 , 在宏观经济形势较好时期盲目扩张 , 过度依赖债务融资 , 风险积累较多 。
尽管债券市场违约已经逐渐常态化 , 多家评级AAA级主体的债券违约也不断印证了“违约主体的评级向高等级扩散”的趋势 , 但市场分析认为 , 华晨汽车债券违约对投资者信心、区域信用环境造成一定冲击 , 有关方面应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优化、企业信用建设和管理 。
信用是企业的生命线 , 因此 , 在危机暴发之前如何预计 , 危机之中如何应急管理 , 极为关键 。 有市场机构建议称 , 华晨汽车在经营出现困难、负债压力显著加大时 , 首先应请求省国资委以及地方政府出面 , 成立企业危机管理领导小组 , 与市场沟通债务解决方案 。 其次 , 危机的解决 , 速度是关键 。 相关方应果断行动 , 力求在危机损害扩大之前控制住危机 , 并着眼长远 , 最大可能地争取市场与社会各界的理解与合作 。
复旦大学教授鲍勇剑认为 , 针对危机管理 , 千言万语化成一个词:可靠 , 即核心问题是“可靠性” 。 危机管理中还要求企业管理层能用创造性的方式和方法 , 要发挥所有人的力量 。 同时 , “危”与“机”是并存的 , 每一次危机本身既包含导致失败的根源 , 也孕育着成功的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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