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两部门关于发布《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规则》的公告( 二 )

(三)认证证书覆盖范围的扩展 。 认证委托人需要扩展已经获得的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范围时 , 应向认证机构提出扩展产品的认证委托 , 并提供扩展产品和获证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
认证机构根据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扩展产品有关技术资料 , 审核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差异 , 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 , 必要时补充差异实验或进行现场检查 。 评价符合要求的 , 由认证机构根据认证委托人的要求单独颁发或换发认证证书 。
(四)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 。 认证机构应制定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的管理规定 。 认证机构应确定采取适当方式对外公告被注销、暂停、撤销的产品认证证书 。
(五)认证证书的使用 。 获证方应建立认证证书使用和管理制度 , 确保认证证书的正确使用 , 不得误导公众 , 宣传认证结果时不应损害认证机构的声誉 。
六、认证标志
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实行统一的认证标志管理 , 标志的基本图案如下图 。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两部门关于发布《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规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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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标志的样式和使用应符合《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
七、认证细则
认证机构应依据本规则的要求 , 细化认证实施程序 , 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认证细则 , 并对外公布实施 。
八、责任划分
认证机构对其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 。
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负责 。
认证机构及其所委派的检查员对现场检查结论负责 。
认证委托人对其所提交的委托资料及样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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