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财经|老干妈之子难扶:这次搞砸房地产,一房二卖闹到最高法( 四 )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 , 2019年12月贵山天阳名下云润天阳楼盘内总计54套房产、293个车位分两个时段被拍卖 , 由承建商云南中润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润公司)申请执行 。 每套房拍卖底价从几十万到300多万元不等 , 每个车位拍卖底价从6.4万到8.5万不等 。 经计算 , 拍卖的总货值约8000万元 。
数量之多 , 在司法拍卖中也是少见 。
中润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是:判令贵山天阳公司支付已完工程造价95%的工程款7548万元 , 剩余5%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再支付;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暂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为1491.8万元 , 滞纳金451.8万元 , 配合费、损失1100万余元 。
到了庭审时 , 中润公司将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贵山天阳公司支付已完工程造价95%的工程款5592万余元(含保修金 , 不含防水保修金);判令贵山天阳公司向中润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 , 暂定自2014年8月26日起按年16%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 , 暂计至2018年6月4日为2603.5万余元;判令贵山天阳公司支付配合费暂定149万元 。
贵山天阳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主要反诉请求:判令中润公司返还已付工程款4298万余元;判令中润公司支付工程修复费暂估算为1000万元 , 以及工程修理费违约金(暂计算至反诉之日为112万余元);判令中润公司向贵山天阳公司赔偿因拖延工期造成的损失500万元 。
采访人员从诉讼文书中发现 , 双方大概2016年曾经签订保密协议 , 约定对欠付工程款按年利率16%计算利息 。 贵山天阳公司辩称:按照年利率16%计算利息没有依据 , 一审法院已经对所谓保密协议进行法律判断 , 保密协议没有加盖中润公司公章 , 而在同一天的协议书上面有加盖公章并且有法人签字 , 约定利息是同期贷款利息 。
贵山天阳公司还提到 , 因中润公司工程质量不合格 , 导致项目至今无法验收、竣工;因质量问题 , 涉案工程项目最终延迟1000余日才交付回迁户、购房者 。 由此造成数千万元过渡费、逾期交房违约金损失 。
昆明中院一审判决贵山天阳公司向云南中润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5062万余元 , 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等1000万余元 , 停工损失231万余元 。 中润公司向贵山天阳公司支付修复费用198.9万元 。 昆明中院对其中逾期的两笔款 , 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利率16%计算利息 , 而是按年利率6%计算该款项到还清之日止 。
2019年4月二审云南省高院的判决维持云南昆明中院判决关于贵山公司应该支付的工程款和相应利息 , 以及中润公司应该支付给贵山公司的修复费用 , 但支付给中润公司停工损失改判为100万元 。 其中贵山公司“违约金以欠付工程款金额4000万元为基数 , 自2016年7月1日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 按照年息10%计算” 。
采访人员获悉 , 与中润公司的这起经济纠纷 , 双方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法2019年12月的民事裁定书认为 , 《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属于原庭审结束后新形成 , 贵山公司未举示证据证明无法据此另行提起诉讼 , 对贵山公司的该项申请再审理由 , 不予支持 。 贵山公司可依据该证据另行提起诉讼主张 。 其再审申请被驳回 。
惠煌程对采访人员表示 , 除了工程款纠纷之外 , 关于和中润公司质量部分的官司 , 还在昆明中院继续打 , 相信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
2019年11月 , 贵山天阳在小区内张贴的业主告知书称 , “云润天阳还处于施工阶段 , 尚未竣工验收 , 需要整体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 , “但是因为施工方原因 , 部分房屋和地下室局部存在质量问题 , 需要修复并达到相关质量要求后 , 竣工备案后方能投入使用” 。 但该告知书没有加盖贵山公司的公章 。
就是有紧密合作的物业管理方、云南宇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也和与贵山天阳公司产生了经济纠纷 。 2018年1月23日 , 双方签订《安全管理合同书》约定:由宇邦物业派遣安全员到贵山天阳公司开发的位于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天阳企业集团办公楼、云润天阳小区及工地进行"四防"安全守护;服务期限自2018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24日;服务费为130000元/月×12个月=1560000元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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