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发指!为备孕生育,男子竟对新婚妻子…结局太唏嘘

结婚不到三个月的一对新婚夫妻 ,
丈夫为了备孕生育 ,
竟逼迫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停药 ,
并对其虐待而间接致死 。
据肥东检察微信公众号3月23日消息 ,
【令人发指!为备孕生育,男子竟对新婚妻子…结局太唏嘘】近日 ,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以涉嫌虐待罪依法对吴某某提起公诉 。
为了生育
男子停止患精神疾病妻子的药
还对其加以虐待
吴某某与马某是一对夫妻 , 2020年8月刚刚完婚 , 吴某某明知妻子马某患有精神疾病需服药治疗 , 但为了生育便对马某停止供药 , 致使马某精神病复发 。
当马某病情恶化大小便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时 , 吴某某没有将其送到医院就诊治疗 , 甚至在案发当晚帮马某洗澡时 , 因心生不耐竟将热水器水温开到最大 , 用高温热水对其冲洗 , 当发现马某生命状态微弱时 , 吴某某一家人才送其到小诊所治疗 , 医生经查看初步判断马某已经死亡 。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 综合分析马某的死亡原因系支气管肺炎、肺脓肿感染死亡 , 本次烫伤在马某支气管炎、肺脓肿严重疾病基础上可加速其死亡 。
目前 ,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虐待罪依法对吴某某提起公诉 。
检察官说法
提起家暴 , 很多人会想到拳打脚踢和打骂等常见暴力伤害行为 。 其实 , 家暴远不只有这些 , 还包括精神攻击或虐待等 。 由于这种家暴隐蔽性较强 , 外人很少得知 , 甚至当事人都未必意识到自己是这种家暴的施行者 。 重视家暴问题、坚决反对家庭暴力 , 亟待成为社会共识 。
广大群众要拒绝家庭暴力 , 正确维护正当权益 , 切忌以暴制暴 , 要通过法律保护自己 , 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提出请求进行劝阻调解 , 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予以制止 。
如果身体受到伤害 , 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 , 并保留验伤报告、医生诊断证明等 , 作为存在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 虐待家庭成员 , 情节恶劣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 ,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 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款罪 , 告诉的才处理 , 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 , 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来源:肥东检察、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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