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10至尊纪念版|男子恶意差评小米10至尊纪念版 判决来了:赔偿3万、登报道歉

消费者有权对其购买的商品发表评价 , 但如果主观恶意 , 那就另当别论了 。
【小米10至尊纪念版|男子恶意差评小米10至尊纪念版 判决来了:赔偿3万、登报道歉】日前 , 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 , 案由是小米诉张某侵犯名誉权 。
公开的判决书显示 , 张某去年8月11日在京东购买了两台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 , 8月17日发表两条商品评价 ,  其一写道“用了一个礼拜了 , 死机了七八次 , 玩手机发烫起码 50℃ , 充电速度虽然很快 , 但是耗费的电量也很快 , 两个小时就没有电了” , 另一条为“手机质感一般般 , 续航不太好 , 用了一个礼拜了 , 发烫严重 , 很卡顿 , 拍照不清楚 , 充电慢 , 手机不防水” 。
经法院查明 , 张某16日收到手机 , 并未如评论所言用了一个礼拜 。至于另外一台手机则没有拆封 , 并在随后被其出售 。此外 , 上述评价在网络平台得到大量转发 。
法院裁定张某的虚假评价侵犯了小米公司名誉权 , 裁定其于盘踞生效十日内删除京东平台所发的两条小米10至尊纪念版评价 , 十日内在《法制日报》刊登道歉声明 , 十日内赔偿原告小米科技经济损失20000元及合理支出10000元 。
此前 , 小米的诉讼请求中索要的赔偿高达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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