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家暴从二楼跳下去 女子被丈夫家暴砍杀(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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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在娘家的那几天,窦某一直没有露面 。小燕听说他去了郑州,所以在2019年8月13日那一天,小燕独自一人回到了服装店 。
当天下午1时许,窦某突然闯入服装店,开始殴打小燕 。因为不是第一次遭受家暴,所以一开始,小燕心里没有太多的恐惧,她将窦某的这种施暴称之为“目的性殴打” 。
小燕:我觉得他打我就是为了看到我恐惧的样子,我害怕他的样子,可能对于他心理上是一种满足 。
不仅如此,小燕总结三次家暴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拿走她的手机,限制她的行动能力 。
真正突破小燕心理防线,让她开始感觉到慌张和恐惧的,是窦某一记重拳打在她的眼眶,
那一刻,她觉得身体里的那只气球彻底炸开了 。小燕的哭喊声惊动了隔壁店铺的李女士,前来询问情况 。
李女士回忆,当时他看到窦某神色如常,以为两个人只是发生了争吵,就离开了 。但据小燕说,窦某转回头面对她时,完全换了一副面孔 。
小燕:他在打我的时候表情非常凶狠,他走过去跟邻居说话的时候,立马表情又变得非常温和,他说没事没事,过一会儿,我就把门打开出去了 。
视频显示,窦某拉上窗帘,锁上服装店唯一通往外界的那扇玻璃门 。随后将小燕拖到了吧台后面 。放心不下的李女士重新回到小燕的服装店门口向里张望,就在此时,小燕从二楼的窗口跳了下来 。
小燕:当时就根本就容不得我去跟他说一些话,或者说我看他,我要跳楼看他的反应,当时就想到我得活着出去,我才会从二楼跳下来 。
妻子鉴定为轻伤一级丈夫涉嫌故意伤害罪
小燕从自己经营的服装店二层跳下后,被紧急送往医院 。经诊断,她的身体有多处骨折与损伤,此后她开始了漫长而痛苦的恢复治疗,同样让她备受折磨的,还有她和窦某的离婚官司 。
事发三天后,小燕接受了第一次来自警方的损伤程度鉴定 。根据柘城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所做的第一份鉴定书显示,经调查,小燕“左眼的伤情为丈夫殴打所致,其余伤情为跳楼所致” 。此次的鉴定意见为小燕“左眼部损伤构成轻微伤,盆骨骨折、椎体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对于此次鉴定意见,小燕提出异议 。2019年11月,根据柘城县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此次认定小燕左眼部骨折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窦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立案调查 。
根据柘城县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在案件侦查阶段,因为窦某拒不到案,公安机关对其网上追逃 。2020年3月25日,窦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因疫情原因,对其进行非羁押诉讼,2020年6月15日,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对窦某提起公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7月21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决定对窦某逮捕,现羁押于柘城县看守所
刑事案件部分,小燕与窦某的离婚案件也备受关注 。
总台央视采访人员赵旭飞:在去年八月的时候,小燕遭遇了非常严重的家庭暴力,之后她就坚决的表示一定要离婚 。为什么到今年的7月她才拿到了离婚判决书,这场离婚官司是否顺利,在这起案件的审理中,又是否存在久调不判的情况呢?
王国富是柘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是审理小燕和窦某离婚案件的法官 。据他介绍,小燕是今年6月5日才向法院提出离婚的 。这种说法也得到了小燕的认可 。
柘城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 。
商丘市柘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王国富:民事诉讼专门规定,调解是在尊重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在整个民事案件的诉前、审理过程、判决以后执行过程中,都要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调解 。
调解未成功法院开庭审理
据法官介绍,调解过程中,男方以孩子还小为由,不同意离婚,女方以遭受家庭暴力感情破裂为由坚持离婚 。调解不成的情况下,2020年7月14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此时的窦某还未被羁押 。据法官介绍,窦某承认自己每周打牌一到两次,而且对2019年8月13日对小燕实施家暴的情况也并未做过多的辩解 。
当时,窦某所处的位置是否会影响窦某的定罪量刑,还需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进一步调查认定 。但是窦某家暴和赌博的事实清楚,是法定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因此也不存在“先刑后民”,也就是先审理刑事案件,再审理离婚案件的情况 。
【女子家暴从二楼跳下去 女子被丈夫家暴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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