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工信部修改乘用车企新能源汽车积分等管理办法( 二 )


九、将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的“质检总局”修改为“市场监管总局” 。
十、将第三十二条第五款修改为:“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对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新能源乘用车参数、进口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等进行核查 。”
十一、将附件2《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修改为:

资讯 | 工信部修改乘用车企新能源汽车积分等管理办法

文章插图
 
此次修改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 。该积分比例是在统筹考虑行业正负积分基本平衡、满足第五阶段油耗标准和实现既定产业发展目标的基础上,综合测算得出的 。按照该比例要求,基本能够保障实现“到2025年乘用车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4.0升/百公里、新能源汽车产销占比达到汽车总量20%”的规划目标 。
此外,工信部还表示,针对疫情对汽车业的影响,对2019年积分合规,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营收和利润下降,需要购买积分实现合规企业的资金压力会有增加;对2020年积分合规,疫情带来部分企业低油耗车型和新能源汽车车型研发上市时间延迟等问题,2020年积分供需比将有所收紧,积分价格会有提升,需要购买积分实现合规企业的资金成本会有增加;对2021年及以后年度积分合规,疫情带来的影响相对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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