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建筑工程投标文件完整版( 三 )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 ,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 ,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 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 ,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 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 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
1.10.3投标预备会后 ,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 , 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 , 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 ,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 , 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及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 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 ,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下同) ,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 ,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 ,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 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 ,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 ,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 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其他材料
(8)施工组织设计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 , 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 投标人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 , 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 但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 , 其投标失效 ,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
3.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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