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建筑工程投标文件完整版( 四 )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 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 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 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
3.5资格审查资料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 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 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 , 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 如有必要 , 可以增加附页 ,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 , 投标内容一览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 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 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 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 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 , 以正本为准 。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 并编制目录 , 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单独包装 , 采用活页夹 , 注明“正本”、“副本”标记 , 并加外层密封成一个整体后加贴封条 , 封条上应加盖企业公章 。
4.1.2未按本章第 4.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 , 招标人不予受理 。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1.5未按本章第4.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 , 招标人不予受理 。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 , 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 招标人不予受理 。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 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 , 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 并标明"修改"字样 。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 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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