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建筑工程投标文件完整版( 五 )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 , 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 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 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 不作为评标依据 。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 ,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 , 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 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 视为放弃中标 ,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 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 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 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 , 还应当赔偿损失 。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 , 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 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 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 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 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 , 评标委员会成员擅离职守 ,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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