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疗方法的指导下 构成符合疾病需要的处方( 三 )


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如“以方类证”的柯琴在“桂枝汤证”中说:“此为仲景群方之魁,乃滋阴和阳,调和营卫,解肌发汗之总方也 。凡头痛发热恶风恶寒,其脉浮而弱,汗自出者,不拘何经,不论中风、伤寒、杂病,咸得用此发汗……头痛、发热、恶寒、恶风、鼻鸣干呕等病,但见一症即是,不必悉具,惟以脉弱自汗为主耳……”
柯氏将桂枝汤的作用机制称为“滋阴和阳,调和营卫,解肌发汗” 。也就是说,只要患者的症状与体征具有能体现“营卫不合”“卫强营弱”病机的任何一个,则“不拘何经,不论中风、伤寒、杂病”“但见一症即是,不必悉具”,皆可应用之,清楚地表明临床应用桂枝汤的关键是要通过对“脉证”——症状和体征的鉴别和辨析,捕捉到能体现“营卫不合”“卫强营弱”的病机,而不是辨出什么“桂枝汤证” 。
【在治疗方法的指导下 构成符合疾病需要的处方】总之,笔者认为,由于中医学界长期将本来是指症状与体征的“证”,与作为疾病本质、根本与关键的“病机”混为一谈,致使提倡“方证相对”的学者误认为只要将《伤寒论》的“方”与“证”一一对应,便体现了“辨证论治”的特色 。殊不知,“证指病变的本质”的说法,医圣张仲景没有说,1911以前的传统中医也没有说,这才是导致目前中医学术理论研究混乱的根本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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