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后自杀_故意杀人后自杀死亡还需要对被害人经济赔偿吗?( 二 )


Q3:成年人故意杀人后自杀,怎么定罪,家人有义务赔偿吗?这个一般来说不是人死爱了,那么这种情况我觉得从法律上应该是有赔偿责任的,因为他虽然死了,但是说他有财产,可以从财产里边给人家赔偿的,多一份因为故意杀人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应该进行民事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有一到会护理费,交通费,撒脏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150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他怎么赔偿呢?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只是原则性规定,体安亭是更重要的关于赔偿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下,她第一桑党费,也就是说,这个人死了以后,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另一个她还有抚养人的生活费,把这个孩子应当抚养到18周岁,另一个应拿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是人均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城镇人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有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是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食宿费等,这些都是可以赔偿的,一般来说,找一个律师,他精通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多要一点赔偿的

Q4:如果杀人犯畏罪自杀了,法律找谁担责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杀人后当事人自杀的,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是免除不了的,被害人家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被害人利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Q5:杀人后自杀,该负责什么责任如果自杀身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如自杀没有死亡的,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
《刑法》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Q6:一个人杀了一家三口人,然后杀人的人自杀了,法律该怎么判?犯罪后,罪犯自杀,是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或检察院侦查阶段死亡的,侦查机关应予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死亡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判阶段死亡的,应该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同时指出: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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