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砍人致死案 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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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砍人致死案 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断

本文标题:昆山砍人致死案 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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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舆论关注的昆山市8月27日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已经尘埃落定。9月1日下午,昆山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相继发布通报,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于海明已于9月1日晚被释放。

法谚有云:“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而此次昆山案件从案发到撤销案件,仅仅用了5天时间,正义不仅没有缺席,而且没有迟到。

有关专家认为,此案是《刑法》特殊防卫条款法律适用的一次有益尝试,在正当防卫的司法界定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良法善治的观念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深刻实践。

快速处置的底气源自对证据材料和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宝马轿车驾驶员持刀砍人反被杀案。昆山市公安机关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于当日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案发当天,主动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查阅证据材料,对侦查取证和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讯问、视频侦查和检验鉴定,案件事实逐渐清晰。案发当晚,刘海龙醉酒驾驶汽车沿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险些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追尾。刘海龙下车与于海明发生争执,虽经劝架,刘海龙仍持续追打,后返回轿车内取出一把刀身长43厘米、宽5厘米的尖角双刃尖刀,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其间,刘海龙不慎将刀甩落。两人共同争抢时,于海明抢先拾起,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5刀,刺砍过程共持续7秒。刘海龙逃离后,因失血性休克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短短三天,检察机关先后撰写了近两万字的分析报告。基于刘海龙在此案中实施行凶、其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以及于海明的行为系出于防卫目的等三个要点,最终公安机关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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