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无辜被当小偷还遭人肉搜索 获赔1.2万( 二 )

  手机价值近3000元,更重要的是,手机中存着所有顾客和批发商的电话。手机不见了,单莉十分着急,心想无论如何也要把偷手机的年轻女子找到,追回手机。可茫茫人海,找一个人谈何容易,就在她十分沮丧时,突然想到了“人肉搜索”。

  单莉起初只想找回手机,没想把事情闹大,于是便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发了一则纯文字的寻物启事,内容比较平和,没有具体指向,只是表述有个女子“拿”手机往包里装,希望拿手机的人能尽快送还手机。当晚10点多,郭海阳来到店内,单莉便将手机被偷、监控视频显示的内容及上网发布寻物启事的想法告诉了郭海阳,郭海阳觉得可行,也在其朋友圈发布了内容相似的寻物启事。

  第二天早上6点半到9点半之间,郭海阳又亲自或委托朋友连续在当地9家信息发布平台的多个微信朋友圈同时发布寻物启事,并在他们的微信客户群中讨论。在此启事中还明确告知,若在2017年4月30日下午2点前手机不能送还,将报案并公开发布视频截图。

  可是,寻物启事发出去30多个小时,却没有任何消息,单莉和郭海阳都十分着急。郭海阳遂于5月1日上午在其朋友圈发布了拼在一起的16张监控视频截图并配文。单莉也在其朋友圈发布了相同内容加上寻物启事配3张监控视频截图。郭海阳还通过发红包的形式,鼓励网友转发。

  到了下午,还是没有任何消息,单莉和郭海阳商议后,报了案。

  5月2日上午,根据单莉指认的怀疑对象,经过技术部门的研判,公安机关只是确认了视频中的年轻女子为冯雅丽,但冯雅丽是否为盗窃嫌疑人,仅从视频中还无法确认。为查明事实,公安机关传唤了冯雅丽。

  接到传唤,冯雅丽一头雾水。经公安机关询问并观看视频后,冯雅丽才知道自己因2017年4月29日在一家母婴店购过物,被店主指认在购物时偷拿了店主的手机。冯雅丽当即表示,根本没有见过店主的手机。

  经过3个多小时的询问,结合其他现有证据,公安机关不能确认冯雅丽就是盗窃手机的嫌疑人,遂不予立案,同时指令单莉和郭海阳立即删除上传网络的寻物启事及相关照片。单莉和郭海阳虽按要求删除了自己发布的信息,并督促其他信息平台也予以删除,但他们心里认定冯雅丽就是小偷,在微信客户群仍然讨论说“小偷被抓住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