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号置顶“律师是猪头”留言 律师起诉法院侵犯名誉权( 二 )

  对于高唐法院的“致歉声明”,殷清利认为“不真诚”。“法院既未查明‘法纳百川’的身份,也未与5位辩护律师联系获得谅解”,遂决定起诉高唐法院。22日下午,殷清利前往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高唐法院侵犯其名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高唐法院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杂志等登载道歉声明,以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殷清利说,法官收下了相关材料后表示,鉴于此案重大,会在七日内进一步研究,确定是否正式受理。

  当事律师:起诉不是较真,更不是炒作

  华商报:法院已经删除留言并道歉,你为什么还要起诉法院?

  殷清利:从本案的发生脉络来看,我们先注意到该留言,报警后法院才删除留言的,并非法院主动删除。另外,由于“于欢家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4天11次庭审中极为激烈,有些法院人员认为这是辩护律师造成的,所以不排除法院人员留言的可能性。而高唐法院的道歉只是对公号管理者进行了处理,没有涉及真正的留言者。如果真是法院外的人留言的,法院在声明中就应当说明关于留言者的相关责任追究,会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协助之类的表述。

  华商报:有网友议论,你太较真了,还有网友说你是炒作。

  殷清利:起诉系法律救济方式。法院在微信公众号精选侮辱律师的留言,本身违反了中立裁判者的立场,这让我们感觉到原来的庭审极有可能是一个形式,我们的尽心辩护成了“陪衬”,这会让我们的被告人及我们对法院裁判的公正性产生合理的怀疑。这样,通过起诉方式还原事件真相,也是此案二审工作的重点。正式起诉高唐法院,是我正常履行辩护职责之所在,并非网友所说的较真,更不是炒作。

  华商报:公号留言者是直接侵权人,你为何不起诉当事人,而是要起诉法院?

  殷清利:追查留言者,原本希望法院自查解决。通过法院致歉声明,已经没有希望。我们自己去查找留言者,客观上不可行。找不到留言者,我们如何起诉呢?对留言者的查找,我们启动了向公安报案的方式,但公安办案又有程序及时间规定。在此情形下,为了推动调查留言者的工作,我们有必要起诉法院。

  华商报:你认为法院会立案吗,胜诉的把握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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