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的“涉毒”生意:研发国家管制一类精神药品( 六 )

  那个包裹在通过X光查验时,呈像异常,引起了海关工作人员的注意。包裹里装着白色的晶体状物品,工作人员用冰毒毒验板检测后发现,毒验板呈阳性,疑似冰毒。第二天,他们又查获了一个类似包裹。

  海关把这两个包裹送去鉴定,鉴定结果显示,白色晶体状物品是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为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

  在此之前,武汉凯门的包裹有过几次被国外海关查扣的经历。冯静的应对方式是,向外国海关出具产品虚假品名的情况说明,如果海关仍不放行,再为客户补发。

  但这次不同,包裹是被国内海关扣的,很有可能会找上门来。冯静慌了神,连忙给张正波和杨朝晖打电话。

  接到冯静电话时,张正波和杨朝晖正在上海参加一个化工涂料展,听说包裹被查后,俩人也慌了,开始商量解决办法。他们发现,网上有很多销售“4号”的广告,可以向海关谎称产品都是在网上买的,“这样责任会小一些”,杨朝晖说。

  张正波虽然负责产品的合法性审查,但他说,他只查新产品的合法性,对旧产品并不关心。张正波二审法庭上坚称,他在2014年6月底7月初才从冯静处得知“4号”违禁。

  但公司有员工称,张正波在2013年底或2014年初就知道“4号”被禁,对如何处理“4号”,他没有给出明确指示。

  在“4号”被海关截获后,张正波便回武汉清查其他旧产品。张正波发现,除“4号”外,“5号”、“13号”、“25号”和“29号”都在2014年起实行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上。公司决定停产停售,把已经生成的“4号”打包封存在仓库的木柜子里。

  那段时间,公司里的人每天都担惊受怕,不知道海关来了该怎么交待。杨朝晖想出一个办法,去路边买一张临时电话卡,让货代公司把这个号码给海关,再把电话卡扔掉,海关就没法找到他们了。

  研发“4号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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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了许多天,海关没来。杨朝晖觉得“安全了”,继续接其他订单,为了“维护公司信誉”,他让冯静把欠下的“4号”补发给国外客户。冯静又向客户寄了4千克“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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