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亿!南京为民营企业设“转贷互助基金”( 二 )

《暂行办法》编制的背景

受外围形势、经济周期、产业转型等多重因素影响,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其中,贷款到期转贷难造成我市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原因之一

10个亿!南京为民营企业设“转贷互助基金”

很多民营企业在贷款即将到期时,因为用款周期与贷款期限不匹配,无法及时筹措自有资金归还贷款,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进行续贷。

这种融资行为滋长了高利贷的生存空间,对正规金融形成挤压效应,大幅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更严重的是,一旦续贷不成功,企业极易发生资金链断裂,陷入困境。

什么是“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

企业的银行贷款到期时,续贷需先还掉老贷款,然后才能获得新贷款。在这个“先还后贷”过程中,一些企业往往需要从其他渠道借钱,俗称“过桥”资金。这部分资金,往往伴随着高息。

有了“转贷互助基金”,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便能以较低利率申请到这笔“过桥费”。企业节省了成本,也化解了资金链断裂风险。

《暂行办法》的内容

南京市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金融服务体系,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委发〔2018〕39号)和《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等相关文件精神,设立南京市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规范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金主要用于助力民营企业解决到期银行贷款转贷资金周转困难,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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