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突出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要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校园安保和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完善校外人员入校身份核查和登记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政治素质、专业特长等要认真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区教育局备案。
3. 强化督查问责。
各学校要严格办学行为,严禁以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课后服务经费要单独设账,专账核算,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要定期公布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监督。区教育局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和教育督导内容,加强课后服务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定期对课后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督查,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