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19条”配套细则系列解读( 八 )

  市交通运输委制定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配套细则》 , 一是对经确认进出天津港的合法装载的特定国际标准集装箱货车实施通行费优惠 。 对通过海滨高速公路永定新河站、临港站 , 京津高速公路北塘站 , 京津塘高速公路塘沽站 , 津晋高速公路塘沽站等5个收费站进出天津港的合法装载的特定国际标准集装箱货车通行费实施优惠 , 具体内容为:加装中重型柴油货车颗粒物捕捉器(DPF)的国Ⅲ标准车辆实行通行费5折优惠;国Ⅳ标准车辆实行通行费3折优惠;国V标准及以上的车辆 , 纯电动车辆和LNG(CNG)等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实行通行费全免政策 。 (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范围不含京哈高速公路天津段) 。 二是对行驶京津高速公路天津段全路段的合法装载货车实施通行费6.5折优惠 。 此前已实施的其他通行费优惠政策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 同时适用两种及以上通行费优惠政策的车辆 , 计费时按优惠幅度最大的政策执行 。 由于需对集疏天津港的车辆及其排放型号进行精准识别 , 市交通运输委将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路径识别系统、集装箱车辆进出港确认系统进行改造和新建 , 力争2019年一季度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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