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19条”配套细则系列解读( 五 )

  承租方在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验收评估申请 , 经验收评估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 , 承租方可凭验收评估合格证明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协议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 , 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土地出让期间 , 受让方在付清全部土地价款后 , 持合同和出让金缴纳凭证、完税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

  政府采取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 出让年期一般不超过20年 。 受让方在付清出让金后 , 持出让合同和出让金缴纳凭证、完税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动产登记 。

  政府采取先出租后出让、弹性年期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 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 , 各区可结合本区实际在国家约定期限内采取分期缴纳形式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 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 , 不得发放土地证书 , 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土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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