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19条新政支持民营经济 减负140亿元以上( 四 )

  依法保护企业家利益

  《意见》提出 , 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 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 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 , 依法慎用羁押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 着力打击黑恶势力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及“软暴力”等方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

  《意见》要求 , 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 , 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 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 , 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规定 , 不以犯罪论处 。 建立涉企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快结机制、重点涉企案件指导机制、涉企案件跟踪督办机制 。

  此外 , 《意见》强调保护知识产权 , 建设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实现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 有效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建立知识产权案件简易审理机制 , 推动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审合一”;建立由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的知识产权技术咨询专家库 , 为民营企业提供产权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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