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成都公积金贷款要求更严了:认房又认贷(33)

第三十二条在还款期间 , 借款人应按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 在每期还款日前将当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委托扣款账户 。

第三十三条在还款期间 , 借款人可向受托银行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公积金贷款 。 若部分提前还款 , 每年可提出一次申请 , 金额应为5000元的整数倍 。

第七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四条 在贷款结清前 ,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 , 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 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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