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个人贷款新政:月还款额度不高于月收入50%(22)

  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 , 可按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缴存时间系数 。

  (三)申请公积金贷款时 , 近两年内发生补缴的 , 借款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资料 , 经成都公积金中心经办部门认可后 , 方可纳入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1.因单位补缴以往年度未缴、少缴的 , 应提供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情况说明 , 用于核实入职时间和实际收入等情况;

  2.因异地转入而补缴的 , 应提供异地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明细等资料 , 用于核实缴存情况;

  3.因军队转业而转入补缴的 , 应提供原所在部队出具的转业证、公积金缴存证明、明细等资料 , 用于核实缴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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