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个人贷款新政:月还款额度不高于月收入50%(24)

  2.所购住房是再交易房的 , 应以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住房价值及房管部门确认的住房交易价格的低值 , 确定住房价值 。

  房地产评估机构应是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 并经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专业机构 。 借款申请人可在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专业机构中 , 自行选择评估机构 。

  第十九条

  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

  (一)住房贷款月还款额是指个人征信系统显示的住房贷款月还款额和申请的当笔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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