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司法解释严惩涉地下钱庄犯罪,明确定罪量刑标准( 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涉地下钱庄犯罪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 全面收集相关情况和案例 ,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 , 结合司法工作实际 , 制定了本《解释》 。

《解释》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的认定标准 , 以及“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二是非法经营罪、洗钱罪、帮助恐怖活动罪的竞合处罚原则;三是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及判处罚金的标准;四是单位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五是从宽处罚的认定条件和标准;六是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犯罪地的认定;七是《解释》的时间效力 。

规定三种“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情形

近年来 ,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 , 支付结算方式发生很大变化 , 由于刑法修正案没有明确资金支付结算的具体情形 , 司法实践中对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认定存在争议 。 从近年查处的涉地下钱庄犯罪刑事案件看 ,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 主要是不法分子通过设立空壳公司 , 采取网银转账等方式协助他人将对公账户非法转移到对私账户、套取现金等进行非法支付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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