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司法解释严惩涉地下钱庄犯罪,明确定罪量刑标准( 六 )

(三)非法为他人提供支票套现服务的;

(四)其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情形 。

第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 , 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 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 情节严重的 , 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 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

第三条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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