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停车权,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很难实现?(13)

业委会意识到 , 在小区推进任何事务都离不开物业 , 决定先完成物业选聘和合同签订 。 目前已完成物业交接 。 由于小区的车位配比只有1:0.3 , 业委会已着手小区三个停车规约文本的修订 , 包括拆除违规地锁等 。

很多小区协调停车问题后发现 , 业主达成共识、业委会形成公约很重要 , 物业、居委会、业委会“三驾马车”有效联动也不可或缺 。 居委会利用人头熟的优势 , 与业委会一同沟通协调居民 , 物业则是小区停车的管理责任人 。

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马卫民建议 , 为规范物业停车管理 , 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合同》 , 在合同中明确物业停车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标准、停车收益分配等事宜 , 以保障业主与物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 避免纠纷 。

此外 , 强化小区自治管理 , 就小区停车事宜制定收费管理细则 , 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合同 , 明确停车管理义务与责任;做到停车费收支财务公开 , 每半年向业主公示 , 并将大部分按期结转维修资金账户 , 接受业委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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