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停车权,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很难实现?( 十 )

租客住户有无平等停车权

根据现行的《物业法》《物业管理条例》 , 租户停车权利同样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

小区停车规则的另一个矛盾焦点 , 集中在租客停车权利上 。

闵行区莲花路附近一个小区 , 地面车位600余个 , 地下车位近300个 , 相对于1780户业主 , 停车位数量先天不足 。 在这种情况下 , 最先入住的部分老业主与物业沟通后将一些地面车位固定下来 , 且当时小区对外来车辆停车收费标准较低 , 更加剧了小区停车难 。

新业委会成立后不久 , 从公平角度出发 , 对小区的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进行调整:要求业主“两证”(房产证、驾驶证)统一的第一辆车才能享受业主车辆的停车待遇 , 按照每月200元收费 , 其它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一律按照每小时10元收费 , 上限为一天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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