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停车权,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很难实现?(11)

新规惹怒一部分既得利益的业主 , 主要是那些将房子出租 , 或是家有多辆私家车的老住户 , 但新规给小区带来切实的收益——新规出台前 , 虽然小区每晚车满为患 , 物业每个季度上报给业委会的临时停车费仅9000元;新规实行后 , 每个季度的临时停车费变成7万多元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根据现行的《物业法》《物业管理条例》 , 是否租户与业主享有同样的停车权利等 , 同样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

在实践过程中 , 更细化、更人性化的管理规则往往更受欢迎 。 在共富二村 , 小区业委会在大量排摸后 , 就专门印制停车证和免费停车券 , 停车证又分为临时停车、租房户和常住居民 , 65岁以上老人和特殊困难家庭子女探望还可免费停车两小时 。

根据小区不同的情况 , 市场化的价格调节手段也值得尝试 。 不少小区租用地面车位比地下车位便宜 , 导致地面车满为患 , 这个规则是否可以改变?业主第一辆车和第二辆车、第三辆车的停车费是否可以价格不同?租户的停车费是否可以适当上浮 , 以更好地保障业主权益?大型车因为占地面积大 , 停车费是否可以高于小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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