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新规:农家自办50人以上宴席 须提前3日备案( 二 )

  由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负责 , 以乡镇、村(社区)为主 。 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 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进行检查、指导和管理 , 与区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合 , 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厨师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 建立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人员及乡村厨师基本档案;配合区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处置辖区农村聚餐食品安全事故 。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集体宴席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 负责农村集体聚餐信息的收集、登记、报告、管理、指导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

  农村集体聚餐实行双报告制度

  今起 , 我市各农村(社区)家庭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50人以上(含50人)的各类宴席 , 均应遵守《办法》 。

  农村集体聚餐实行双报告制度 , 由举办者和承办者实行双报告 , 原则上提前3天向村(居)民委员会报告 , 自行举办的集体聚餐活动由举办者报告 。 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承办者和帮厨者基本情况、聚餐时间、地点、人数和主要原料来源、聚餐菜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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