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休也拿不到日工资三倍补偿 带薪休假“潜规则”何时休?( 七 )

开“药方”:加大监管与处罚力度

“不能仅指望着职工提高维权意识 , 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大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 , 同时要在相关法规的完善上发力 。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磊说 。

“问题摆在那 , 对症下药势在必行 。 ”王金海认为 , 企业中关于年假的“霸王条款”比比皆是 , 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将其整理汇总 , 比如 , 不得强迫职工签放弃休假申请书 , 不得制定年假清零的公司规定等 , 并将这些要求发放给用人单位起到警示作用 。 同时 , 做成维权常识手册发给职工 , 让职工知道用人单位的“套路” , 进而躲避陷阱 。

郑虹则认为 , 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大抽查年假执行情况的力度 , 针对未依法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不同情况 , 提出不同的处罚措施 , 并加大处罚力度 。 如加入企业评优评先“黑名单” , 不享受相关项目的免税、优惠和补贴政策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