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方式改变 对楼价影响不大( 四 )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 , 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 有业内人士介绍 , 目前广州以及广东其他地区 , 在购房合同中大都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 。

从《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内第六条“基本术语的含义”可以了解到 ,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与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 那么也意味着 ,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里面的“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中的套内使用面积 , 很可能只是构成现在所称的“套内建筑面积”的一部分 , 未来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都不再被列入计价范围内 。 正在到处看房的廖先生担心 , 未来如果只按“套内使用面积”计价 , 会不会影响开发商提供的阳台面积 , 比如阳台会做得很小 , “因为如果阳台面积不算入计价范围 , 说不定就不再有舒适的大阳台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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