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软件发展考验监管智慧 专家:保护竞争而不是竞争者( 六 )

而如果不具备上述特征 , 即便其再怎么被广泛运用 , 也显然要与水电基础设施等区别开来 , 否则强行要求其开放 , 即涉及对他人私有产权的挑战 。 而基于这类设施建设本身需要非常大的投入 , 强行开放也必然会有碍市场主体开发此类设施的积极性 。

有学者还在会上引用了Bishop&Walker的关键设施界定的五项原则 , 第一个是其他企业无法复制这项资产或者至少复制是不经济的;第二应该不存在以其他合理成本进入相关市场的方法;第三是所提及的资产必须是闲置的资产 , 即开放后有利于提升行业竞争水平;第四是下游市场必须是一个缺乏竞争的市场 , 如果缺乏竞争的话 , 那垄断则可能是要求开放的那一方;第五是资产的所有者和新进入者希望竞争的市场是在同一个市场 。

“在界定关键设施和垄断时 , 要更多的权衡利弊 , 反垄断法或者是竞争法最终强调的是保护竞争 , 而不是保护一个具体的竞争者 。 ”这位学者说 , 还应该考虑对消费者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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