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杀前领导“为凶21年”,72岁厂长坐牢11年后终获平反赔偿( 三 )

有关“两次有罪供述” , 据判决书显示 , 朱能刚在接受第12、13次的问话中作出有罪供述 , 供述杀人经过并绘制案发现场图 。 除这两次之外的讯问中 , 他均辩解自己无罪 。

朱能刚回忆 , 在被公安机关羁押期间 , 他共接受了22次讯问 。 其中 , 连续接受两天三夜长达60小时的讯问经历 , “都是跪在地下进行的” 。

得知维持原判这一结果时 , 朱能刚的心情只有两个字:“气愤” 。 他不明白 , 自己明明没有伤害翁道秀 , 为什么却成了杀人犯 , 而且是“事实清楚”的杀人犯 。

疑杀前领导“为凶21年”,72岁厂长坐牢11年后终获平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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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二审认定朱能刚犯故意伤害罪 , 维持原判 。

4017天牢狱之灾 , 儿女因自己失业 , 如今养老无着落

从1997年9月12日被拘留 , 到2008年9月11日被释放 , 朱能刚失去了整整4017天的自由 。 出狱那年 , 他已经61岁了 。

这些年 , 朱家因失去朱能刚这个主要劳动力 , 生活陷入困境 。 但家庭受到的影响还远不止这些 。

三个子女也因他的案件而受到牵连 。 大女儿原本在荻矿水泥厂做会计 , 二女儿在另一个工厂的化验室工作 , 儿子在荻港交警队 , 但三人都因朱能刚进监狱而丢了工作 , 现在均在外打工维持生活 。 儿子原本想要入伍 , 也由于父亲的事未能通过政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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