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85后副行长挪用2660万投案 欠人310万不还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4日讯 日前 ,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倪照、严军等挪用公款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 原南京银行江宁科学园支行副行长倪照犯挪用公款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根据二审刑事判决书 , 倪照 , 男 , 1985年11月22日出生 , 南京银行江宁科学园支行副行长 , 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 2016年11月26日因涉嫌犯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 , 同年12月31日被逮捕 。

此前一审判决认定 , 2016年11月 , 倪照与南京新航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严军、江苏乾义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张焰预谋后 , 由严军、张焰在社会上寻找资金来源 , 用“贴息”的方式让资金方将资金存入南京银行定期存款账户 , 再由倪照利用其担任南京银行江宁科学园支行副行长 , 分管柜面业务以及对柜面业务授权的职务便利 , 私自更改储户的账户密码、重置网银U盾、变更客户预留手机号码 。 先后两次挪出南京银行资金储值款共计人民币2660万元 , 进行营利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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