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压岁钱家长能动吗?( 四 )

  由此可见 , 孩子的红包 , 家长还真不能随意处分 。 那麽 , 孩子可以自由支配吗?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已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由原来规定的十周岁降低至八周岁 。 即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这些孩子使用压岁钱购买一些零食或小型学惯用品 , 或者将这些物品赠与同学 , 这样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 不必经父母同意或追认 。 但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假如初中生用压岁钱为自己购买电脑、手机等 , 这种行为是否有效呢?笔者认为 , 这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 首先要具体考虑这种消费是否为其年龄、智力状况足可以理解和表达的 , 且还应当结合当地经济水平高低以及家庭消费观念等因素 , 多方面综合认定该行为是否属於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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