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长城被查五宗违规 董事长陈略等五人吃警示函(14)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关于印发中国证监会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证监发〔2015〕80号)要求 , 我局自2018年5月起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 针对检查发现的你公司有关信息披露违法事项 , 我局已立案调查 。 此外 , 检查还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 , 通过账外资金账户列支费用

你公司2017年就柬埔寨某项目确认了有关索赔收入 , 检查发现 , 其中11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00万元)索赔款直至2018年才得到甲方书面确认 。 根据你公司会计政策 , 索赔收入在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后才能确认为收入 , 你公司在未取得甲方书面确认的情况下 , 即确认相关索赔收入 , 收入核算与会计政策不符 , 该700万元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况 。 检查还发现 , 你公司在该项目以及柬埔寨另两个项目核算中 , 未按照实际工程进度进行收入成本核算 , 将本应在2016年确认的收入成本延至2017年入账 , 由此导致2016年营业利润少计1,200万元 , 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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