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多休30天生育奖励假被解雇 女职工起诉公司

生二胎也有30天生育假奖励 一女职工与公司起争议 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女职工

本报讯(采访人员张蕾)生一胎时按照国家规定已享受了30天的生育产假奖励 , 那么生二胎时能否再次享受?宋女士在生二胎期间就因为多休了30天生育奖励假而被单位解雇 。 昨日 , 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 认为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 北京市企业的女职工 , 无论生育一胎还是二胎 , 无论是否晚婚晚育 , 只要是按规定生育的 , 都可以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 。 因此认定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 应支付宋女士赔偿金21000元 。

宋女士此前就职于北京某装饰公司 。 在公司工作两年半后 , 2017年6月 , 宋女士怀了二胎 , 并于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5月22日休产假9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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