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软件场景下的数据利益分配规则( 四 )

在这样的场景下 , 通过用户的主动发起 , 经过用户的授权 , 这一过程通常会调用到社交软件的昵称、头像等指向用户网络身份的数据 , 一般可以构成用户的个人信息 。 由于账户的注册和登录过程整体上是由用户来主导和控制的行为 , 社交软件在这一过程中主要承担了一个辅助性的渠道功能 , 通过一定程度的自动化方式 , 在接收到用户的指令之后 , 来辅助用户调用其个人数据 , 完成第三方账户的注册和登录 。 相对于用户手动设定昵称和上传头像图片的行为 , 利用社交账号登录的行为只是把其中一个环节转变为自动化处理 , 为方便用户“移植”自己的个人数据提供了技术手段 。 在GDPR里 , 这体现为用户的“可携带权” , 对应的是企业需要根据用户指示承担提供“结构化、通用化和可机读的”数据、并向其他企业去转移这些数据的义务 。

三、社交软件场景下企业数据利益的认定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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