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商家上演“另类”跑路 维权路上要过哪些“卡”?( 三 )

  记者采访发现 , 在商家和消费者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 , 大多是由商家提供格式文本 , 合同中包含“本店享有最终解释权”“本卡不予退还现金”等格式条款 。 在资金链出现问题时 , 部分商家为了拖延时间或躲避惩罚 , 往往以“最终解释权”为托底条款打一些擦边球 。

  消费者单向风险巨大 维权或遭遇“三重门”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发布的《2015-2018年涉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纠纷案件司法审判白皮书》显示 , 预付卡类案件主要发生在私教健身、美容美发和教育培训等服务行业 , 其中又以健身行业最为集中 , 连续4年占此类案件的95%以上 。 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经营者迁移店址或关门停业 , 消费者无法继续接受服务 。

  “单用途预付消费卡模式的提前预付性导致消费者单向风险凸显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刘亚玲表示 , 消费者在交付款项後处於弱势地位 , 其能否完整享受商品或服务 , 很大程度取决於商家的经营状况和诚信程度 , 一旦经营者出现经营不善、服务质量下降等情形 , 消费者权益极易受到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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