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变“假打”,是问题也是警示( 三 )

此外 , 相关的立法工作也要与时俱进 , 对职业打假行为要严格监管 , 严防“假打”干扰市场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 而非以“打假”之名行“假打”之实的行为 。 只有法治逐步建立健全 , 执法不断加强、监管真正到位 , 消费者权益保护才可望落到实处 。

打假趋于职业化 , 也佐证了当前消费市场维权掣肘依然存在 , 维权成本高、救济途径不畅、法律专业知识匮乏等 , 都严重弱化了普通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 立足于净化消费市场的目的 , 还是应该反思当前的维权痛点 , 努力减少假冒伪劣商品 , 提高大众维权意识和水平 。 当所有人都具有打假意识的时候 , 才能倒逼企业不敢生产假冒伪劣 , 才能让打假由职业化变为大众化 , 进而形成优胜劣汰的常态 。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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