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产品财产权益究竟归谁(12)

法院最终判定 , 美景公司的被诉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 这种“不劳而获”搭便车的行为损害了同行业竞争者淘宝公司的合法利益 , 具有明显的不正当性 , 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

“本案对于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引作用 , 同时对于互联网行业的竞争规则和秩序也将产生影响 。 ”卢秋羽律师表示 , 一方面 , 数据产品研发者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 在严格履行对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义务 , 保障个人信息权利和网络安全的基础上 , 依法采集、使用各类数据信息 , 获得相应的数据权益 , 并不断改进商业模式和提高服务质量 , 给数据用户带来更新体验和更多获得感 。 另一方面 , 对不正当利用他人数据产品获取竞争优势 , 扰乱互联网大数据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 应及时予以制止 , 同时加大惩治力度 , 给予数据产品研发者充分、有效救济 , 依法保护数据产品研发者的合法权益 。 唯有如此 , 方能保障大数据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 进一步激励数据产品研发者的热情 , 创造出更多有价值的数据产品 , 进而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 。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采访人员 董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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